东莞广播电视台 2026-04-24 16:24
保障房作为民生保障的重要载体,其申购资格一直是市民关注的焦点。近日,有市民在“阳光热线问政平台”发帖(点击查看原帖),就莞樟路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的申购资格提出疑问,反映家庭申购中夫妻双方条件互补的相关困惑,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第一时间作出回应,详细解读政策规定,为市民答疑解惑。
市民咨询:家庭申购保障房,夫妻条件能否互补?
该市民表示,莞樟路保障房申购明确要求以家庭为单位,前期咨询销售人员时,对方告知夫妻双方可以家庭为单位申请。据悉,该保障房申购需满足社保一年及大专学历两项条件,市民家庭中,女方社保满足要求但学历不达标,男方学历符合条件但社保未满足,因此市民认为,既然以家庭为单位申购,夫妻双方的条件应可互补,但其咨询东实集团后,得到的答复是住建局要求申请人为单人且需同时满足两项条件,这让市民觉得与“以家庭为单位购房”的要求相冲突。
官方回应:申购人须自身达标,提供多重便民指引
针对市民的疑问,市住建局作出明确回复,依据《东莞市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管理办法》相关规定,购买配售型保障性住房主要以家庭为单位,每个家庭只能购买一套,家庭成员包括购房人本人、配偶及其直接抚养的未成年子女。
该局明确,政策所指的“以家庭为单位申请”,是指申购过程中,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作为一个家庭共同参与,但须以家庭中某一符合条件的成员作为申购人,其他家庭成员作为共同居住人纳入审核范围,并非意味着夫妻双方的学历和社保条件可以互补或累加。举例来说,不能通过“男方提供学历+女方提供社保”的方式获取申购资格,申购人必须自身满足申购条件中规定的所有要求。
考虑到社保条件可能随时间逐步满足,市住建局建议该市民家庭可先通过“莞e住建”小程序进行意向登记,待项目正式开售后,再进行资格复核,届时若社保已满半年,或将符合申购条件,市民可结合家庭实际情况提前规划。据了解,“莞e住建”小程序是市民办理保障房轮候登记、信息查询的重要渠道,方便快捷且操作简便。
为进一步方便市民咨询,住建局公布了咨询渠道,市民如有相关疑问,可致电该局住房保障科进行详细咨询(电话:0769-22630618)。
据悉,《东莞市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管理办法》自2025年9月12日印发实施以来,明确了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的申请轮候、配售管理等相关规定,面向住房有困难的工薪收入群体以及城市需要的人才等群体供应,旨在进一步完善住房保障体系,解决群众安居难题,该办法有效期至2030年9月11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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